见解析
(1)注意分封制和宗法制是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考察的重点,西周的宗法制是和分封制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以血缘、姻亲为纽带的政治制度,两者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内核和纽带。两者将亲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紧密结合辅之以礼乐制度,形成了家国一体的统治结构,起到了有效维系社会和政治秩序的作用。
(2)六国消灭,混战停止后,历史面临的问题是:怎样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公元前221年,刚刚统一全国,嬴政就立即召开了一个御前会议,讨论这个问题。王绾主张实行分封制;李斯主张实行郡县制,是:周朝的分封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巩固藩属的作用削减,诸侯王的势力增强,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必然危害中央的统治,“安宁之术”主要是:废分封制,设立郡县,加强中央集权。
(3)“夫外郡县,其朝廷远者,则镇之以行中书省”说明元朝实行行省制度。
(4)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趋势:存在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但地方权力不断削弱,中央集权不断加强,最终在北宋解决了地方分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