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析
(1)鸦片战争前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对外交通、贸易的政策。限定广州一口通商,外商来华贸易须通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商人,活动限于指定范围,进口货征收高税额,出口货限制品种和数量。它是落后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清朝政府在对外关系中所执行的控制贸易及隔绝与外国交往的政策。黄海海战是中日甲午战争中双方海军主力在黄海北部海域进行的战役规模的海战。亦称中日甲午海战、大东沟海战。此役北洋水师失利,共损失5艘战舰,日本联合舰队多艘战舰重创,但未沉一舰。北洋舰队自此退入威海卫,使黄海制海权落入日本联合舰队之手,对甲午战争的后期战局具有决定性影响。《马关条约》中规定将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以及澎湖列岛等割让给日本。台湾爱国军民为了反对割让,保卫国土,早在李经方签署交割书之前,就已筹划抗日自卫的战守问题。邱逢甲等创议组织台湾抗日政府,并推举原任台湾巡抚(巡抚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唐景崧主持,统一部署兵力,领导台湾军民抗击日本侵略者。台澎地区军民在反抗侵略者的战斗中,一开始就表现了高昂的爱国主义精神。
(2)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在英国军舰上同英方代表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鸦片战争给中国历史进程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战争的失败归咎于落后的体制、腐败的清朝统治、闭关自守的对外政策和错误的战争对策。战争的结果使中国逐步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被迫向西方打开大门。1860年7月,英法联军的大批舰只集结在大沽口外,但清政府竟以为对方是求和而来。英法联军趁机在北塘登陆,攻占大沽和天津。英法联军继而攻入北京。清政府同英法代表分别签订了《北京条约》。 在这次战争中,清政府的态度时强时软。其原因在于一方面,虽然清朝统治到此时已经显著衰弱,但统治者决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外敌入侵不仅威胁到中国领土完整和经济利益,而且直接伤害了大清统治者的尊严。《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根据条约规定,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中国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与辽东半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建厂。《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中国清朝政府与英国、美国、日本、俄国、法国、德国、意大利、奥匈、比利时、西班牙和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和平协定。 条约签定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辛丑年,故名辛丑条约。因条约签订日为阳历9月7日,因此有“九七国耻”一说。《辛丑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主权丧失最严重的不平等条约。条约规定:中国赔款9.8亿两白银(一说4.5亿两白银),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清政府保证严禁人民参加反帝运动;清政府拆毁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线设防的炮台,允许列强各国派驻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要地。该条约标志着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中国彻底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3)抗日战争的胜利,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第一次取得反对外来侵略斗争的完全胜利。洗雪了中国的民族耻辱,成为中华民族由衰败到振兴的转折点,为中国的独立和解放奠定了基础。它大大增强了全国人民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中国的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的斗争支援了其他国家人民的斗争,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的国际地位提高,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