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解析
(1)反映了保护私有财产以及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且分为若干表,说明是《十二铜表法》;(2)反映了扩大议会的权力,限制国王的权力,说明是英国在光荣革命后颁布的《权利法案》;(3)反映了民国的民主政治体制,说明是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4)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说明是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根据所学知识回答意义。分析: 考点1:罗马法 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1、《十二铜表法》意义:①罗马共和国第一部成文法典,罗马法的渊源。②《十二铜表法》的条款虽然没有给平民带来多少好处,但法典的编篡仍是平民的胜利,因为有民成文法就得按律判决和量刑,贵族不能像过去那样任意解释习惯法。
2、查士丁尼法典/即《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查士丁尼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敕》,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
3、罗马法的影响:①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②以《十二铜表法》为开端,《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总结的罗马法,是世界上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广泛的古代法律。今天继承的罗马法法律制度、原则:①陪审制度②保护人制度即律师制度③“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即“不告不理”原则 考点2: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权利法案》制定和责任制内阁形成的史实,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1、《权利法案》:1689年议会颁布-------立法权向议会转移
意义: ①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议会主权,国王的权利受到议会的明确限制,它标志着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政体。②“光荣革命”后,英国实行议会与国王集体统治,统治方式从人治转向法治,英国社会从此进入了长期稳定发展的时期。
2、责任内阁制的形成—行政权向责任内阁转移:
①“光荣革命”后,国王成为“统而不治”的国家元首,内阁承担实际行政职责。②1721年,罗伯特·沃波尔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任内阁首相。③19世纪中期,议会变成两大政党之间的权力角逐,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上台组阁,首相由多数党领袖担任,有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
3、责任内阁制特点:①内阁全体成员对政府事务集体负责,并与首相在政治上共进退;②责任内阁制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核心,名义上是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
4、英国君主立宪制特点:①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以责任内阁为核心;②英国国王“统而不治”,是国家元首,扮演仪式性的角色;③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名义上是对国王负责,实际上是对议会负责;④内阁行使行政权,首相是最高行政首长,首相由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有行政权和立法创议权,事实上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⑤整个政治制度以代议制民主为基础。
考点3: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主要过程,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中华民国的历史意义。
1主要过程:
⑴1894年兴中会的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运动兴起。
⑵发展:
①成立政党: 1905年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以“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机关刊物《民报》
② 提出三民主义-----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民族主义”指推翻清政府,没有明确反帝;“民权主义”指推翻君主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民生”主义指“平均地权”。三民主义是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革命纲领。
③发动反清武装起义:1911的黄花岗起义等
⑶高潮:
①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胜利,成立湖北军政府。
②各省相应,清统治瓦解。
③912年,中华民国成立,颁布《临时约法》-------近代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国家临时大法
⑷失败:袁世凯篡夺革命果实,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国半殖半封性质未变。
2、历史意义:辛亥革命是一次“比较完全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推翻了中国2000多年来的君主专制制度,创建了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从此,民主共和国观念深入人心。 考点4:民主政治制度的建设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
⑴确立: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创建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⑵指导思想:“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⑶主要形式:政治协商(政治协商会议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基本组织)
⑷意义:调动了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⑸曲折: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干扰了政协工作的正常开展; “文革”期间,政协制度遭到破坏。
⑹发展:1982年,中共提出了各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
针,人民政协迎来新的春天。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意义:促进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以及地区经济的发展。
6、中国民主政治的三大特色: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②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